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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东共建工厂 · 联合投资股东协议(SHA)要点清单

柴总(控股/操盘)× 股权池(施工分包方)× 五方基础设施

项目 内容
文档版本 v1.0
日期 2026-06-11
性质 股东协议(SHA)起草要点 / Term Sheet 清单,非正式法律文本
关联文档 《投资与股权池架构 v1.0》《控制权保护落地条款 v1.0》《股权台账与稀释测算 v1.0.xlsx》
用途 供各方先就核心条款达成共识(Term Sheet),再交律师转为正式 SHA / 章程

本清单覆盖股东协议应约定的 14 类核心条款。每条给出"要点 + 建议 + 备注",可直接作为谈判清单逐条勾选确认。⚠️ 标注处为必须律师/评估介入的事项。


1. 主体与定义

要点 / 建议
协议主体 柴总(控股平台)+ 各股权池成员厂 + SPV;基础设施五方视情形作为关联协议方
SPV 注册地 ⚠️ 迪拜运营实体(JAFZA FZCO / Dubai Industrial City)+ 是否设境外控股层(开曼/DIFC)—— 决定 AB 股放哪层
关键定义 "股权池""操盘股""保留事项""项目收益""投资分红""合格投资人""关键人士"等术语统一定义

2. 出资与认缴

要点 / 建议
柴总出资 渠道资源 + 运营管理折股(非现金);⚠️ 第三方评估作价,对应控股比例 + 操盘股
厂家出资 每家 500–1000 万;现金 + 设备折股 + 团队作价的比例上下限明确(建议现金 ≥40%)
实缴节奏 现金分期实缴里程碑(设立/园区签约/试产);设备到厂验收后折股;逾期出资的违约与稀释后果
评估机构 ⚠️ 设备、团队、柴总折股由同一独立评估机构统一口径,避免标准不一

3. 股权结构与股权池台账

要点 / 建议
初始 cap table 第 1 轮:柴总控股(示例 51%)+ 股权池(示例 49%);以评估实缴为准
股权池规则 股权池为动态台账:入池估值、份额换算、实时持股、承接资格挂钩
股份类别 A 类(柴总,1:10 表决)/ B 类(股权池,1:1)—— 详见控制权保护文档
台账系统 由 CMP 系统维护,出资/股权变动 100% 留痕可审计

4. 后续融资与稀释("随项目增多稀释"的规则)

要点 / 建议
增资触发 新中东项目需新增产能/资本时启动新轮;新厂入池或老股东增资
入轮估值 每轮设统一投前估值,新进按当轮估值入股,老股东不被贱卖
优先认购权 全体老股东按比例优先认购;放弃部分柴总有超额认购权(维持控制)
反稀释 ⚠️ down round 适用加权平均反稀释(不用完全棘轮);柴总优先受保护
稀释披露 每轮向全体股东披露稀释前后 cap table(用测算表口径)

5. 治理:股东会与董事会

要点 / 建议
董事会 5 或 7 席;柴总委派过半 + 董事长(平票决定权);股权池 1–2 席
高管 柴总提名 CEO/CFO/技术总工
股东会门槛 普通事项过半;保留事项 2/3 + 柴总同意
保留事项 见控制权保护文档第四节(增发、改章程、罢免操盘、大额担保、关联交易等)
反僵局 长期不分红 / 拒不合理增资等触发调解 / 第三方估值 / 退出窗口

6. 两类收益分配机制

要点 / 建议
收益① 项目收益 施工/制造毛利按产能与质量 KPI 分配(不看股比);结算口径:订单价−原料−加工费
订单分配规则 YUJ 统一接入,按产能/KPI 分配;设质量 KPI 与降级机制,禁止价格内卷
收益② 投资分红 SPV 净利按持股比例分红;留存比例由董事会定,设最低派息约定
退出增值 锁定期后按 PE 倍数转让/回购或资本化变现
分账原则 两类收益分开记账,避免混淆;分配方案上 CMP 系统留痕

7. 操盘股与关键人士

要点 / 建议
操盘股 柴总团队 15–25%;按订单/业绩达标分期释放(vesting)
回购/惩罚 主动撤出或重大失职 → 未释放部分回收、已释放折价回购
关键人士 柴总为关键人士,离任触发保护机制(双向约束)
竞业 柴总团队及核心厂家竞业禁止 / 不得另设主体承接同类中东幕墙订单

8. 迪拜园区费用分摊

要点 / 建议
A 类(按股) 基本租金、园区管理费、公共设施、认证/体系维护 → 计入分红前共同成本
B 类(按产能) 产线用电、超额厂房占用、专用设备维保 → 计入各厂项目成本
租赁主体 SPV 统一承租;押金/一次性建设资本化;缺口由第三方支付过桥兜底
费用结算 周期性结算并经董事会确认,明细上 CMP 系统

9. 供应链、订单与基础设施衔接

要点 / 建议
订单来源 YUJ 作为承接/包销方提供稳定订单;订单包销协议与兜底比例
集采 统一集采(GCMX 平台)+ 监管仓保税周转(中电建/物流集团)
保函 建行(天津+迪拜在岸)保函链路;反担保安排
过桥资金 第三方支付 3 个月账期错配垫付,可循环复用
YUJ 收益 平台/订单服务费(操盘股)+ 股权分红 + 供应链息差,非压低工厂加工费

10. 转让限制与优先权

要点 / 建议
锁定期 建议 3–5 年,与项目周期匹配;锁定期内不得转让(除约定例外)
ROFR 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(柴总优先)有优先受让权
共售权(Tag) 控股股东出售时,中小股东有权按同等条件搭售
领售权(Drag) 达约定多数 + 柴总同意时,可要求全体按同等条件出售(便于整体退出/资本化)
A 类转让 柴总 A 类股转让给非关联方自动转 B 类(控制权不随股权流出)

11. 退出与资本化

要点 / 建议
退出方式 约定 PE 倍数转让 / 回购 / 第三方收购 / 上市
回购触发 重大违约、关键人士变故、约定业绩未达等
资本化通道 对接港股 / 北交所(与 YUJ/OFE 上市主体联动);上市地差异表决衔接
清算优先 一般同股同权清算;如引入优先股投资人另设清算优先权

12. 陈述保证、对赌与违约

要点 / 建议
陈述与保证 各方对出资真实性、设备权属无瑕疵、资质合规等作 R&W
对赌(业绩承诺) ⚠️ 可对柴总订单引入/运营 KPI 设对赌,挂钩操盘股释放(慎用现金补偿型对赌)
违约责任 出资违约、竞业违约、控制权恶意稀释等的违约金/股权回收
兜底红线 无真实订单背景的纯融资入池;规则未达成共识即先行出资 —— 协议明令禁止

13.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

要点 / 建议
适用法律 ⚠️ 视 SPV 注册地(DIFC 法 / 开曼法 / 中国法)确定
争议解决 建议仲裁(DIFC-LCIA / SIAC / 中国仲裁机构);明确仲裁地、语言、规则
语言文本 中英双语,约定以何种文本为准

14. 生效、期限与附件

要点 / 建议
生效条件 各方签署 + 章程登记 + 评估报告出具 + 首期实缴到位
期限与修订 协议期限、修订需保留事项程序
附件 初始 cap table、评估报告、订单 LoI、园区租约、操盘股 vesting 表、CMP 权限矩阵

谈判优先级(建议优先确认以下 6 条)

  1. 柴总折股作价与控股比例(估值的核心锚点)⚠️ 评估先行
  2. AB 股倍数与控制权五项机制(控制权能否锁定)
  3. 两类收益的分账规则(厂家核心关切:收益构成)
  4. 后续增资与稀释/优先认购规则(随项目稀释的规则)
  5. 操盘股 vesting 与关键人士(绑定柴总持续供单)
  6. 退出与转让限制(资金退出方式与资本化路径)

总体结论

本清单的本质,是将"柴总控股 + 厂家入池 + 滚动稀释 + 两类收益 + 迪拜园区共担"的商业共识,逐条转化为可签署的股东协议条款。 先以本清单形成 Term Sheet 并就核心 6 条达成共识,再交律师与评估机构落成正式 SHA 与章程;标 ⚠️ 处须专业机构介入,不可自行决定。


免责声明:本文为股东协议起草要点清单,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正式协议文本;所列比例、期限、机制均为示例性建议,最终条款须由持牌律师结合 SPV 注册地法律与第三方评估出具,以各方正式签署文件为准。 | v1.0 · 2026-06-11